针焰试验仪
基本简介:
1、针焰试验是 IEC60695 -11-5、GB/T5169.5-2008、GB4706.1-2005 的等标准规定使用小火焰起燃源程序仿真试验项目。
2、针焰试验仪是用规定尺寸 (Φ0.9mm ) 的针状燃烧器,通以特定燃气 ( 丁烷 ) ,以 45°角定时定向施燃试品,视试品是否引燃及持燃时间和燃烧长度来评定设备内部因故障条件造成的小火焰的着火危险性。
3、针焰试验仪适用于照明、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辅件等电工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组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技术参数:
1、针状燃烧器:内孔 Φ 0.5mm ± 0.1mm ,外径 ≤Φ 0.9mm ,长 ≥ 35mm,不锈钢
2、燃烧器角度:倾斜 45°( 试验时 )或垂直 ( 调节火焰高度时 )
3、施燃时间:0-999.9s±0.1s可调 (一般选择为30s)
4、持燃时间:0-999.9s±0.1s,自动记录,手动暂停
5、火焰高度:12mm ± 1mm (带高度测量器具)
6、施燃气体: 95% 丁烷气 ( 可采用瓶装打火机气体 )
7、温度测试范围:0~1000℃
8、火焰温度要求:从100℃±2℃升到700℃±3℃的时间在23.5秒±1秒之内
9、测温热电偶:Φ0.5mm进口铠装(K型)热电偶
10、试验背景:黑背景
11、试验过程:试验程序自动控制,独立抽风
12、参照标准:IEC60695 -11-5、GB/T5169.5-2008、GB4706.1-2005
13、工作室体积:0.5 立方,不锈钢机箱(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做0.75 立方或 1 立方 )
14、设备外尺寸:1000mm宽×650mm深×1300mm高
针焰试验仪的试验与判定方法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如果试验样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为经得起针焰试验.A. 试验完毕后,试验样品不产生火焰和灼热现象.B. 试验完毕移去针焰后,试验样品着火,但试验样品和底板层(松木板)的火焰或灼热持续时间小于30s,即Tb<3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