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第15.3.4.2要求,可携带的ME 设备、附件和ME设备部件应能承受从表29所述的高度自由落至坚硬表面所带来的应力。

通过下列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处于安全工作载荷的被测样品,置于50 mm士5 mm厚的硬木(例如,>600kg/m3)板上方提到如表29所规定的高度,硬木板平放于混凝土或类似的硬质基础上。木板的尺寸不得小于被测样品的尺寸。试样从正常使用可能放置的每种姿态坠落三次。

试验后,任何导致一个不可接受风险的持续损坏,则测试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