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环境耐久性》对车灯防水淋雨试验进行了清晰明确的要求,以下列了该试验的适用性、检测设备、试验条件以及判定方法的具体要求。

一、方法A

1、适用性

本方法适用于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封闭式灯除外),用来确定其防水性。

2、设备

2.1   试验安装试验台转速为(4.0±0.5)r/min

2.2 喷水管中心向下与水平转动试验台的垂直轴线成45°±5°角,喷水管水流应覆盖试样,其降水速度为2.5(±)mm/min(水流收集器高100mm,内径140mm)

3、试样

两只照明或光信号装置。

4、试验条件

试样按装车情况防护,并打开全部开孔。

5、试验方法

5.1   试验应安装在转台中心。

5.2 点亮方式为3min点亮,2min关闭,应连续喷水12h。

5.3 喷水和转动停止后,试验应在箱内泄水1h。

6、结果判定

试样功能应正常


二、方法B

1、适用性

本方法适用于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封闭式灯除外),用来确定其防水性。

2、设备

2.1   半圆环形的喷水管在垂直轴线两侧±90°内,开有直径0.8mm,间距50mm的喷水孔。

2.2 喷水管半径R取决于试样尺寸,R值分别为200mm、400mm、600mm、800mm和1000mm,从中选取适用的小R喷水管。

2.3 喷水管以60°/s的速度,在垂直轴线两侧扫掠,角度范围为180°±20°。

2.4 每个喷水孔的水流量为0.6L/min+5%,水压近似为400KPa。

3、试样

两只照明或光信号装置。

4、试验条件

4.1 试样按装车情况防护,并安装在试验支架上,打开全部泄水孔和开孔。安装试验的试验台转速为1r/min~3r/min。

4.2 试样与喷水管的间距应不大于200mm。

4.3 温度23℃±5℃,相对湿度25%~75%,气压86kPa~106kPa。

4.4 水温与环境温度相差不超过±5°。

5、试验方法

5.1   试验应定中心地安装在转台中心。

5.2  试验前、后检验试样的配光性能。

5.3 试验由两个循环组成,每个循环历时5min,其中3min点亮试样,2min关闭。试验持续时间为10min。

6、结果判定

试验后,试样配光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